清痹通絡(luò)藥酒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0026079
- 產(chǎn)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瓶裝100ml;250ml
- 生產(chǎn)地址:
貴州省貴安新區(qū)湖潮鄉(xiāng)(羊艾)食品藥品加工基地
- 批準日期:
2015-09-21
- 藥品本位碼:
86905458000025;86905458000018
- 藥品本位碼備注:
86905458000025[每瓶裝250ml];86905458000018[每瓶裝100ml]
國藥準字Z20026079
中藥
每瓶裝100ml;250ml
貴州省貴安新區(qū)湖潮鄉(xiāng)(羊艾)食品藥品加工基地
2015-09-21
86905458000025;86905458000018
86905458000025[每瓶裝250ml];86905458000018[每瓶裝100ml]
OTC甲類
非醫(yī)保
否
暫定一年
國產(chǎn)
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苗醫(yī):
尚不明確。
痹證,濕熱瘀阻證,風濕性關(guān)節(jié)炎,風濕性疾病,痹證
兒童、孕婦禁用;肝腎功能不全及酒精過敏者禁服。
1.忌寒涼、辛辣及油膩食物。
2.本品宜飯后服用;不勝酒者慎服。
3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其它及滋補性中藥。
5.有高血壓、心臟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服藥7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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