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防感冒顆粒(金防感冒顆粒)
- 批準文號:
國藥準字Z20055602
- 產(chǎn)品類別:
中藥
- 規(guī)格:
每袋裝15g(含對乙酰氨基酚0.28g)
- 生產(chǎn)地址:
吉林省洮南市興業(yè)路2777號
- 批準日期:
2015-12-22
- 藥品本位碼:
86903413000158
國藥準字Z20055602
中藥
每袋裝15g(含對乙酰氨基酚0.28g)
吉林省洮南市興業(yè)路2777號
2015-12-22
86903413000158
OTC甲類
非醫(yī)保
否
24個月
國產(chǎn)
1.與其他解熱鎮(zhèn)痛藥并用,有增加腎毒性的危險。
2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(fā)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。
祛風,解表散寒。用于風寒外感,癥見惡寒無汗,發(fā)熱頭痛。
1.偶見皮疹、蕁麻疹、藥熱及粒細胞減少。
2.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。
風寒外感,風寒外感
1.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2.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;
3.糖尿病患者禁服
1.忌煙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膩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。
3.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,不宜過量服。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;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;肝、腎功能不全者慎用;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、心臟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5.嚴格按用法用量服用,兒童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(yī)師指導下服用。
6.服藥3天癥狀無緩解,應去醫(yī)院就診。
7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(zhì)者慎用。
8.本品性狀發(fā)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9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(jiān)護下使用。
10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(yī)師或藥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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